网站首页 >> 公开信息内容

关于开展双柏县城区第六批公共租赁住房现场抽签配租方案的公告

索引号:zjj -/2022-0617003 公文目录:住房保障 发文日期:2022年06月17日 文章来源: 文  号: 成文日期:

为切实做好我县城区第六批公共租赁住房现场抽签配租工作,确保公共租赁住房分配公开、公平、公正和有序进行,现将本次公共租赁住房现场抽签配租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房源信息

本次分配的公共租赁住房房源共有127套,具体如下:

1.房源一,坐落于双柏县城虎乡大道旁的柏翠苑小区,面积为45平方米,其中:二室一厅97套,一室一厅1套,共98套。

2.房源二,坐落于双柏县城查姆大道旁金湖秀园小区内的刨花板厂小区,面积50平方米,户型二室一厅,数量11套。

3.房源三,坐落于双柏县城查姆大道金湖秀园小区旁的民族中学小区,面积为50平方米,户型均为二室一厅,数量2套。

4.房源四,坐落于双柏县城朝阳路原供销社旁的福馨苑小区,面积为50平方米,户型为二室一厅,数量16套。

二、参与抽签配租对象

本次公共租赁住房有124户人员家庭提交报名申请,经过审核105户符合此次公共租赁住房配租条件,19户不符合此次配租条件,相关申请人名单审核结果于2022年6月3日—6月17日进行了公示。

三、抽签配租方案

本次公租房配租按申请人申报的小区地点抽签配租,分为三轮进行,第一轮为优先配租对象,第二轮为一般配租对象,第三轮为再调配配租对象,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优先配租对象

符合公共租赁住房配租条件的年满60周岁及以上的申请人(申请人于1962年4月1日前出生);下肢和视力一、二级残疾申请人;获得见义勇为嘉奖申请人;州级及以上劳模、荣立二等功以上复转军人申请人;低保户申请人。按照底楼或二楼(楼层不够时适当提供部分三楼)进行抽签配租。

配租时间:2022年6月23日上午8:30签到入场至8:40签到结束,开始抽签分配。

抽签配租地点:双柏县国有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公共租赁住房运营管理办公室(县城柏翠苑小区3幢底层小区物业管理办公室旁)

(二)一般配租对象

不属于优先配租对象且符合配租条件的申请家庭为一般配租对象。

1.福馨苑、刨花板厂、原民族中学小区

配租时间:2022年6月23日上午9:30签到入场,10:00签到结束,开始抽签分配。

抽签配租地点:双柏县国有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公共租赁住房运营管理办公室(县城柏翠苑小区3幢底层小区物业管理办公室旁)

2.柏翠苑小区

配租时间2022年6月23日下午14:30签到入场,15:00签到结束,开始抽签分配。

抽签配租地点:双柏县国有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公共租赁住房运营管理办公室(县城柏翠苑小区3幢底层小区物业管理办公室旁)

(三)再调配配租对象

再调配配租对象为一般配租对象经第一轮配租抽签抽到空号签的申请人。经本人自愿同意,在优先配租和一般配租后剩余的房源中进行抽签配租。

配租时间:2022年6月23日下午17:00签到入场至17:10签到结束,开始抽签分配。

抽签配租地点:双柏县国有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公共租赁住房运营管理办公室(县城柏翠苑小区3幢底层小区物业管理办公室旁)

(四)轮后配租

根据本次配租房源与配租对象比例,本次不作轮后配租。

四、具体工作流程

(一)成立抽签分配工作组:由双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双柏县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中心、双柏县国有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公共租赁住房运营管理办公室、双柏县纪委监委、双柏县融媒体中心相关工作人员共同组成公共租赁住房抽签分配工作组,具体负责抽签分配工作的组织、协调及有关宣传报道工作;现场选取2名申请人代表参与现场抽签监督。

(二)抽签分配现场监督:所选取的申请人代表、县纪委监委进行现场监督。

(三)抽签分配工作流程:现场抽签(登记)→公示→签订《云南省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交纳房租及保证金→领取房屋钥匙→入住

(四)抽签顺序:按入场签到顺序抽取顺序号,以抽到的顺序号按由小到大的顺序进行房号抽签,迟到、早退、不参加分配均视为自动放弃本次配租。

(五)抽签分配结果公示:抽签分配结果将在双柏县人民政府门户网及双柏县户外广告公示栏公示3天。

(六)合同签订及入住手续办理:公示期满后按通知要求的时间、地点签订《云南省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并按标准交纳房屋租金和租赁保证金等相关费用后,领取房屋钥匙交房入住。

五、相关事项

(一)为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参加本次抽签配租人员入场时将进行体温测量,出具云南健康码、行程码,凡体温超过37.3℃人员一律不得入场,入场人员必须佩戴口罩,申请人持本人身份证件按时进入会场,服从管理,自觉维护会场秩序。

(二)原则上必须由申请人本人参加抽签,如遇特殊情况本人不能参与的,可委托代理人参加抽签,委托人必须带上本人及主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和委托书方可参加抽签。

(三)请属于优先配租对象的申请人及家庭,方案公布之日起至2022年6月22日上午11:30前持申请人身份证(含退伍证)、残疾证原件及复印件、州级以上劳模证、城市低保证明等材料到双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一楼(县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中心)进行登记,逾期未进行登记的将视为自动放弃优先分配权。

(四)请参加配租人员,入场时先对照现场公示榜分组名单编号,选择相对应的分组登记点进行登记,并领取抽签顺序号后入场参加配租。

本公示自2022年6月18日起至2022年6月22日止,对以上公告内容有异议者(含申请人),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中心)反馈。

咨询电话:0878-6085752 0878-7712907

特此公告

双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6月17日




下载